當已經將不可以選擇的月份避開,剩下的就要注意在通勝上是否有註明 宜:「嫁娶」。因為這個才可以用作「迎親」(即是新娘出門之日)。如果只是「訂婚」、「納采」等並非出門之吉日。「納采」即是提親,「訂婚」可用作過大禮。(2000年2月14日伊能靜與認識14年的台灣歌手庾澄慶(哈林)結婚,2009年離婚。但結婚當日就是 忌:嫁娶,納采的,又在正月初十,可以說是犯了最少兩個錯。)
選擇了宜 嫁娶,還要留意當日不是「破日」,「收日」,「閉日」,有時雖然寫是宜:「 嫁娶」,但也可以當日是這些日子的。很多時在通勝(黃曆)上,會寫著 宜:“拆卸掃舍”,“破屋壞垣”等字眼在該日下面。(2006年12月13日,吳奇隆和來自雲南的女演員馬雅舒在昆明便民服務中心註冊結婚,2009年離婚,當日通勝上只是寫 宜“修飾垣牆”)
不要以為擇日是很容易的事情,寫到現在,相信你或許發現已經很多日子無法使用,如果還要加入週末等元素,或許可以選到的已經是兩年後的日子了。但還未完畢,如果要做得好(還未加入雙方八字命格之喜忌),還要避免「厭對」,「四離」,「四絕」等日子。習俗在「厭對」日結婚,夫婦一生多吵架(但要留意,不是避開「厭對」日就不吵架,因為本身八字不合,也是容易吵架的!),至於「四離」,「四絕」日(幸好一年只共八日)就更加是術數師父必定避開的日子。(附圖已經在該地方圈上紅色)
此外如果可以,還要避免每個月的:初三,初七,十三,十八,二十二,與二十七日。這個被稱為「三娘煞」,因為三娘與月老有不和,故此凡是於這幾天結婚的,三娘都去搞破壞。當然每一件事要分輕重,如果有一個日子與雙方八字有情,當然可以不理會了。
其實衍玄最怕新人,為了避開什麼六月為「半世姻緣」之無稽說法(如果六月是半世,那麼二月就是六份一世,而十二月結婚最好,因為可以整整一世。可惜吳奇隆的日子告訴你農曆十月結婚,也只是三年),反而犯上根本不宜嫁娶的日子,最後離婚收場,尤為可嘆!
註:可惜沒有一些離婚的香港藝人等結婚資料,如謝家父子,秋官,家燕姐等,以餐讀者。如果大家有資料,可以與衍玄聯絡。